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威海经区国保大队警察刘涛一行四人以查户口为名到法轮功学员刘林峰家,进门之后要绑架刘林峰到派出所(刘林峰到小区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并索要真相资料作为证据,扬言今天不给资料明天也得进家,还抢走了重型切纸刀和打印机(已拆卸待维修)。刘林峰被绑架到威海经区皇冠派出所非法询问,当他要求拿出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时,恶警刘涛说“反党就抓”。之后四名警强行采血、戴手铐。下午到威海经区医院体检,大约四点左右把刘林峰送到威海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刘林峰拒不配合,不穿囚服、不吃饭不喝水,第五天拘留所绝收刘林峰,刘涛又把刘林峰带到经区医院体检,之后把他送回家,第二天刘林峰打电话给刘涛要求归还抢走的重型切纸刀和打印机,刘涛不给。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早上九点半左右,威海经区分局国保大队刘涛一行四人在楼道里,将回家的刘林峰绑架到威海经区分局非法审问。大约在十一点多钟,他们打电话给刘林峰的哥哥,他们诱骗刘林峰的哥哥签了“取保候审”,下午一点,刘林峰被释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案件被威海市经区分局国保大队移送起诉到荣成市检察院。六月五日被荣成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荣成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