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163927
中文姓名:
肖新平
姓名拼音:
Xiao Xinp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据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湖南消息,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院长肖新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肖新平,湖南隆回人,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任娄底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兼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任娄底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院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肖新平追随迫害,对枉判法轮功学员入冤狱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肖新平任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及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法轮功学员、七十二岁的残疾老人刘而礼,送孙子上学,十天遭两次警察绑架,后来冷水江市法院已经偷偷非法庭审刘而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法院非法判刘而礼判刑三年半,后劫持到网岭监狱。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长沙市公安局动用大量警力,统一行动,绑架了原国防科大博士生法轮功学员李志刚,并非法构陷、庭审,并以“组织者”的名义,当庭枉判五年三个月。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晚,曹志方、杨芳、喻辉、文静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李志刚家学法轮功书籍,一本教人向善的书,《转法轮》。十点半,学完法,七人准备各自回家,一开门,二十多个身份不明的人蜂拥入室,来势汹汹,除一人着警服外,其余的都着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将七人戴上手铐,带到各自家里非法抄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长沙法轮功学员曹志方、杨芳夫妻被多辆警车劫持到浏阳法院进行非法庭审。律师质问检察院人员,为什么之前起诉书都是情节较轻,突然在开庭前几天,变更起诉决定书,改为情节较重。检察人员支支吾吾地指着法院说,是法院要求改的。律师马上问法官为什么要这样,法官避而不答。尽管三位正义律师于法于理的正义辩护,摆事实摆法律,用法律证明曹志方、杨芳是无罪的,从关押他们第一天就是冤枉的!主审法官还是冤判曹志方、杨芳各三年零四个月。

◎湖南长沙市开福区法轮功学员李赛美,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十一点左右被长沙市公安局一帮邪恶的警察非法抄家并绑架。后来获悉,李赛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法轮功学员徐丽华,六十多岁,一级警督,家住位于浏阳市的湖南警察学院内。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六点左右,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西湖派出所等一伙人,撬坏徐丽华家的门锁,冲进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徐丽华挟持走。徐丽华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女子看守所)。家属为其聘请了律师,看守所却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徐丽华的女儿出于孝顺,走访相关部门咨询,并给办案人员送了一封劝善信,就被非法抄家。执法部门四个人从六楼把她强行抬下来,非法拘留七天。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徐丽华被非法开庭。当日。法官却多次打断徐丽华的陈述,并任由公诉人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徐丽华。庭审不到一个小时,法官就草草当庭宣判徐丽华三年六个月。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张灵革女士,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遭长沙地区浏阳市法院非法秘密审判,张灵革再次被诬判四年。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孟凯,律师,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五点,出门前往外地帮公司打官司,在途中被浏阳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戴上手铐,下午四点被十多个警察挟持到家中,非法抄家并录像拍照。

未经开庭,就秘密判刑,没有通知家人,完全违反法律程序,把孟凯秘密地送往了长沙监狱。孟凯律师,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长沙市浏阳法院枉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4/参与迫害法轮功-湖北、湖南、陕西中共官员遭恶报-47711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