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4110
中文姓名:
黄永
姓名拼音:
Huang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派出所副所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黄永 手机号 18173563212
迫害事实: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十一点钟,郴州市永兴县法轮功学员邹瑞珠在永兴县北大桥广场,被永兴县囯保大队副队长张永华等人绑架到永兴县城关派出所。邹瑞珠被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黄永、何忠癸等人非法审讯。

当天下午,张永华、黄永、何忠癸,在没有搜查证以及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胁迫邹瑞珠的女儿打开邹瑞珠的房门,并侵入邹瑞珠的住宅以及邹瑞珠的儿子的住宅。张永华、黄永、何忠癸等人抄家抢走邹瑞珠家中的所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点播机、电脑、打印机。

邹瑞珠当天被绑架到“湘永法制中心”,非法审讯后送到郴州公安局看守所。因77岁的邹瑞珠的身体原因,看守所坚决拒收。第二天凌晨一点多钟邹瑞珠才回家,邹瑞珠被取保候审,女儿被勒索两千元。

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邹瑞珠用暴力手段强制邹瑞珠录指纹。邹瑞珠被构陷到永兴县检察院。针对永兴县国保大队张勇华等人的违法行为,邹瑞珠写控告状邮寄到永兴县检察院。永兴县检察院人员收到的控告状后,听取了邹瑞珠讲的事实过程,撤销告诉。

永兴县国保不甘心,又把邹瑞珠构陷到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企图继续迫害邹瑞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29/邹瑞珠控告国保违法操作-国保一计不成再施害-4791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