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上,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国保大队毛凯带领一帮警察绑架了承德市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陈艳秋被绑架,至今未归,警察未出示逮捕证、警察证、没穿警服、没有搜查证,未出示扣押清单。陈艳秋被绑架10天后的22号,经家属索要手续,在无法推托的情况下,后补了一张拘留通知书,而且日期写错成22日,后又涂改为12日。
陈艳秋是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上7点左右被绑架的,拘留通知书写的是晚18时,家属索要扣押清单,警察不给。家属问这个案件是哪里操作的,警察一会儿说承德市公安局,一会儿说承德县公安局,一会儿又说冯营子派出所办的,一会儿又说高新区分局办的,一会儿又说互相协助办案。手续都是在冯营子派出所出具的,拘留证上的印章是承德县公安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