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4208
中文姓名:
刘启钧
姓名拼音:
Liu Qijun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察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东省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警察。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广东省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温某某、刘启钧、刘某带着5、6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其中有一个是女的),由电力新村的保安带路,进入住在梅州市梅江区电力新村8栋的女法轮功学员曾小平的家。他们从上午一直呆到下午4点45分才离开。

期间,他们骚扰恐吓曾小平并抄家,抢走大量的大法书、法像、一台打印机、u盘、播放器等一大批物品。

因为曾小平多年身体不好,曾经脑梗等导致她无法在收取物品纸上签字,他们就强迫她按手指模,强迫她交了一千元保证金,扣留她的手机,将手机里的联系人的姓名等资料全部拷走,原本还想抢走手机,但因为她这样行动不太方便,才将手机归还给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5/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076.html #24724221854-1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