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八点多钟,何艳依法行使控告权,邮寄《刑事控告书》等法律文书,向相关部门控告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刑侦副所长王琼的“刑事侦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并请求有关机关依法立案,追究被控告人王琼的刑事责任;要求依法归还她被非法扣押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解除实施的非法监控措施。此后,何艳遭警察登门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