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任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五年五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巴彦淖尔市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二零二三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次月同时担任厅长,直至落马。期间,常志刚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