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4337
中文姓名:
董敏
姓名拼音:
Dong
性别:
职务职称:
法院副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副院长董敏13568966061
迫害事实:
温江区法院副院长。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温江区法院对李俊、于川程和段琼英进行审判。合议庭成员副院长王颖充当审判长,副院长马克西和刑庭副庭长胡薇薇当陪审员。

紧接着第二个由副院长董敏充当审判长,副院长马克西和刑庭副庭长胡薇薇作为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依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月琴、罗义、李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27/成都温江区法院诬判六名法轮功学员经过-48127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