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冯贵春被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警察绑架,警察抢走了她的手机、电脑、电动车等财物,也未出具扣押物品的清单。冯贵春被非法关押在临沂看守所。
冯贵被兰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天。家属多次找兰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说理,递交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撤销批捕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之后公安局、检察院以种种借口拒不见家属,不接受法律文书,不接电话,不接快递寄去的法律文书。现在家属正在向上级检察院、督察等各级各部门控告警察、检察员李蓓蓓的违法犯罪行为。
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警察勾结兰山区检察院将冯贵春非法起诉到兰山区法院。兰山区检察院公诉人李蓓蓓,兰山区公安分局办案警察李学金。兰山区法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非法庭审,目前未宣判庭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