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彭栋君送人一个真相护身符和一份《明慧周报》,被不明真相的旁人恶意举报。当天下午两点多钟,一伙便衣和两名社区人员共七、八个人,强行闯入彭栋君的家中,将她戴上手铐,入室抢劫,抢走了她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钱包、手机、等私人物品、现金一百九十九元。当天下午,彭栋君被绑架到铜梁公安局,被非法审讯后,非法关押到东城派出所。
此后,彭栋君被东城派出所所长王析等罗织材料,持续劫持和欺骗彭栋君,将她一步步构陷到铜梁检察院、重庆江北检察院和重庆江北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八日,彭栋君被绑架到铜梁全德学校(少管所)非法关押十天。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多钟,彭栋君被绑架到铜梁公安局非法审讯,并告知被“监视居住”。彭栋君拒绝签字。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午后,两名警察谎称,叫她去问一点事,一会儿就回来。结果,彭栋君被送到铜梁检察院,一名女检察官问了她一些事,她拒绝承认,也拒绝签字。之后,他们把她诬陷到重庆江北检察院。五月十日上午,彭栋君被绑架到重庆江北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刘懿,以偷换概念手段,诱骗她签字,被她拒绝。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重庆江北法院送达八月九日非法庭审彭栋君的传票后,就把她绑架到铜梁区人民医院体检。之后,彭栋君被绑架到重庆市第二看守所。因彭栋君有心脏病,被看守所拒收,才被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江北法院非法开庭前,彭栋君递交了申诉书、答辩书和陈述材料等,其中,也阐述法轮功是什么,在中国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和官方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的法律依据(法轮功是正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在非法庭审中,彭栋君驳诉了公诉人所谓“证据”和“证人”,都是诬陷和编造的,对法轮功的指控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法官刘懿立即敲槌终止她陈述,后休庭,彭栋君被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主办人翁进伟和宋姓警察把彭栋君带至重庆市江北法院大厅,一便衣女子拿来判决书叫彭栋君签字。彭栋君看了判决书上的对大法的诽谤、诬陷,说(判决书)是非法的,拒绝签收。便衣女子打电话请示上级后,对警察说:她不签,你们签。
就这样,彭栋君被诬判一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三千元。整个构陷案从头到尾,彭栋君没有签一个字。后彭栋君回到了自己的家。
此构陷案经过三拨警察构陷办理的,第一拨是东城派出所所长王析,第二拨是警号206130的冷姓警察(不知名),第三拨是翁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