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张淑香老人她在招远市玲珑镇沟上集发真相资料、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两个便衣警察带到了玲珑镇公安分局。他们把她包里的真相资料一张一张摆在地上,照了相,然后三个人给她录口供。
最后一个叫王彬虎的副局长叫来了她女儿,让交两千元钱,说是作为“押金”;又给了一个所谓“传唤证”,说要随叫随到。她听后,不让女儿交钱。王彬虎马上就翻脸了,气急败坏地叫他手下把她拉到一个地方强行照像,按手印。当时她身体受不了了,他们不管这些,又把她拉到牟平市去查体、拍片,然后把她送到烟台拘留所。
到了拘留所,已是晚上七点多了。医生一看片子都惊呆了:她身上有九处骨折(其实没拍片的地方还有骨折,是前几天发生车祸造成的)。医生嘱咐她回家一定要住院治疗。拘留所不接收她。
她从烟台又被拉回到招远镇泉山派出所。王彬虎副局长也在那里,他和泉山派出所警察强塞给她一张《居家监视证》。王彬虎说过几天还要来她家里,和她好好说说这个事。晚上十多点她才回家,身心都受不了了。他们把她送不进拘留所,就在家里把她看起来。
第二天,王彬虎和泉山派出所警察轮流给她女儿打电话,逼迫要给她女儿家安装监控器,她的卧室也要安,她女儿坚决不同意。女儿回家哭着给她说这个事,她说:“他们太不讲理了,也不管她工作忙不忙,也不管她跟前都有什么人,一接电话就说这个事。最后她被搅得没办法,只好答应他们先回家和商量一下”,看她以后住在哪里(她有三个孩子)。
听完女儿的哭诉,她的心也受不了了,女儿五十多岁的人哭成这样。这时恰巧女儿接了朋友的电话出去了,她就拿了自己的衣服,给女儿留了一张纸条,离家出走了。
她离家后,条件不适应,环境不适应,寂寞难耐的痛苦。她的双眼模糊,戴老花镜也不行,光线再好也象有雾一样。右腿发麻,起身不小心就摔跤。有一次,她起身时腿麻木,不听使唤了,双眼又看不清,往后一仰摔倒了。她仰面朝天在地上躺了二十多分钟,才慢慢地爬了起来,被汽车撞的伤疼得更加厉害了。
她现在站不直,坐不正,不敢随便躺下,真是难受。这些她本不应该承受的痛苦,都是王彬虎给她的精神打击造成的。她先前也发生过车祸,她从来没在家歇过一天。这次如果没有王彬虎的打压、迫害,对她孩子的威逼,她的身体不会这么遭罪。
再有,所有她的“签名”都不是她签的,都是王彬虎当着她的面叫他的下属签的。这也是他违法、犯罪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