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4476
中文姓名:
刘嘉苑
姓名拼音:
Liu Jiay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海珠区法院人员。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海珠区法院人员韦小明、刘嘉苑到赵颖家送纸质起诉书。非法起诉书中构陷赵颖的所谓证据包括:(1)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十时许,赵颖到天河区枫叶路棠雅苑小区E2栋楼下,将一本《天赐洪福》的小册子放到一辆电动车的车头位置;(2)同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到天河区上社易梦缘公寓门口准备派发法轮功传单,车篮内赵颖的挎包中有传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3/广州八旬法轮功学员赵颖遭非法庭审-48322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