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4588
中文姓名:
龚秀娟
姓名拼音:
Gong Xiuj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龚秀娟 审判员 0718-7290074
迫害事实:
湖北省利川市法院法官、审判员。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利川市法院对谢明光被构陷案开庭审理,庭上家属和律师利用国家现行法律,向在场人员讲清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无罪的,拥有法轮功书籍在中国也是合法的。审判员龚秀娟无视国家法律,在经过近两个月时间,依然非法宣判三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19/武汉法轮功学员谢明光在利川市被非法判刑三年-48402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