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利川市法院对谢明光被构陷案开庭审理,庭上家属和律师利用国家现行法律,向在场人员讲清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无罪的,拥有法轮功书籍在中国也是合法的。审判员龚秀娟无视国家法律,在经过近两个月时间,依然非法宣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