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日上午,赵飞、刘丽华突然被武清国保和石各庄派出所警察抄家,警察把赵飞家中的所有大法书籍,大约有60本全部抄走,护身符卡片还有吊坠小葫芦等多个,还有几份《明慧周报》和祝你平安,一个电脑和三个优盘。警察在刘立华家中没搜到任何东西。
抄家的“原因”非常荒唐可笑,说曾经有一个人拿着一份大法真相资料举报,派出所查看监控录像,说看到九月二十八日和九月三十日看到有个人像赵飞,穿着一件灰色的上衣,而抄家时发现赵飞家里也有一件灰色的衣服。非法抄刘丽华家是因为九月二十七日的监控录像里看到有个人像刘丽华。
办案(作案)责任人是石各庄派出所副所长贾大鹏、警察李超奇。赵飞说:“一样的衣服多了”,劝贾大鹏:“不能这样做,这样对你和你全家都不好”,贾大鹏可能是没有亲戚朋友给他讲过大法真相,也没接触过法轮功案件,脑子里装的还是中共当初对法轮功的抹黑宣传。还有一个原因是赵飞曾经被非法判过刑,所谓有“前科”,因此把赵飞构陷进武清看守所刑事拘留,对刘丽华行政拘留15天。
赵飞家属知道赵飞因为修炼法轮功曾经受到过不公的对待,如今又一次蒙冤,为她请了律师。十月十一日下午,律师到石各庄派出所了解案情,副所长贾大鹏先是一惊,然后一改平日文明礼貌的举止,情绪激动,对律师大吼道:“你不要跟我谈法律!”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武清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赵飞案。赵飞的辩护律师指出,控方是开庭当天才告知还有新补充的证据,这是程序违法。辩护律师为赵飞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办案人员明知指控赵飞“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却违法追诉赵飞。参与办案的警察贾大鹏、检察官闫富强等全部办案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罪,应当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