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六月一天,风正乡派出所警察将刘运巧骗至派出所,以她给人讲法轮功真相为由将她扣押,说对她非法拘禁十天。结果十天后,警察又对刘运巧实施非法刑拘,将她劫持到邯郸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期间运作对她的司法迫害。
据悉,这宗迫害案是在鸡泽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郭振江的主导下进行的。郭振江指使风正派出所警察搜罗编造所谓证据,将刘运巧构陷到当地检察院(具体名称待查)。目前已知,检察院已经退卷,这其实已经表明警方运作此案的无理、无据。但郭振江一伙拒不放人,一意孤行要对她进行司法迫害。
期间在刘运巧身体极度不适的危险情状下,仍未释放。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发现刘运巧心脏病复发的情况下,多次递交身体检查表,无人理会。郭振江反而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方式把刘运巧的私人财产当作所谓证据提交检察部门。
因为郭振江拿不出法律依据,刘运巧的家属提出控告,郭振江实施打击报复,指使当地基层干部威胁、恐吓,非法调查家属儿女的就读学校,滥用职权,到邮局调监控查看家属的通信影像,并指使通信公司停用家属电话卡,妨害公民通信自由。
在检察院退卷后,郭振江仍不死心。郭振江到看守所诱骗刘运巧签字,说签了字,就放出来,以欺骗的方式搜集非法证据。郭振江一次又一次给家属电话骚扰,要求家属去派出所,给家属生活造成严重干扰。
基于以上事实,郭振江执行明显非法命令,没有法律依据,非法拘禁公民的严重犯罪行为,已涉及搜查罪、侵入公民住宅罪、拘禁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及妨害通信自由罪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