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仪表厂法轮功学员李文红被濂溪区国保非法传唤后,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李文红随后聘请了原北京律师谢燕益作为亲友辩护。
九江市永修县法院主审法官叶方凯违反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非法剥夺李文红的辩护权,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在没有通知亲友辩护人谢燕益到庭的情况下非法开庭。
但在李文红抗议下,开庭失败。然而,永修县法院又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再次对李文红强行非法开庭。在李文红的抗议下,法官、检察官都默不做声,只是一味的强行走着违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