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64673
中文姓名:
李伟林
姓名拼音:
Li Weil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海林市市委书记

原黑龙江省海林市市委书记李伟林二零一八年一月被开除公职,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一审认定李伟林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称,李伟林为了晋升为市委书记,曾经前后四次送给牡丹江市委原书记张晶川人民币3万元、美元5万元及价值62.25万元的犀牛角一对。二零一七年,原牡丹江市市委书记张晶川被查、二零一八年三月遭审判。二零一九年,牡丹江公安局局长阎子忠、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程鹏被抓。

李伟林,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中共海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任海林市委书记;期间,他积极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根据明慧网统计,在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2人;被非法判刑4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绑架和骚扰的24人;被勒索钱财合计人民币五万六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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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5/28/十五个中共牡丹江市高官遭恶报-494081.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1/原黑龙江省海林市市委书记李伟林遭恶报被判刑-485629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