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赤城县国保大队的张根、张燕,还有一个男民警和一名司机,手持录像机又到徐燕飞家录像又把她绑架到国保大队,让她在那等了一天;到下午三点多劫持到赤城县检察院,让她在“取保候审”,还有一摞的这个、那个的上面签字,被她拒绝,后又把她送回家。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赤城县国保大队的张根、张燕带两名宣化检察院的人,一个叫丰伟,一个不知名手持录像机,又把徐燕飞从家里绑架,劫持到赤城县样田派出所,又让她签字:有“取保候审”,还有那么一摞,被徐燕飞拒绝。他们就让样田派出所所长董浩(电话:18632362638),还有姓庞的警察(电话:16603133221)监视徐燕飞,不让她出门,说要出门得和他们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