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曲鹏程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辽阳市看守所。六月二十日,灯塔市检察院非法批捕曲鹏程,办案检察官(公诉人)王仲,检察官助理 吕文洋。
灯塔市检察院于十一月十二日将此案移交灯塔法院。辽阳市灯塔法院于十二月三日上午九点非法开庭。法官高尚萍。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一审法官高尚萍通知曲鹏程的律师:曲鹏程被非法判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