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威、赵喜兰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被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浑南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威、赵喜兰在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二楼十六法庭分别遭到非法庭审。王威和赵喜兰二人被构陷成所谓的同案,但是当天却被法官安排分案审理。
浑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公诉人):赫梦瑶,检察官助理:孟思宇。
浑南区法院法官:郝小丽。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刘丽艳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被苏家屯分局国保警察绑架,三月二十五日被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当天下午,宋政和等六、七个便衣闯入刘丽艳家非法抄家。他们没有搜查证,也没有扣押清单,折腾半个小时,抢走一张法轮功师父法像、十三本法轮大法书籍。当天刘丽艳被迫害出现高血压症状,高压达218,看守所拒收。宋政和迫害好人不达目的不罢休,先后将刘丽艳劫持到于洪区医院、九院、办案中心、苏家屯医院、四院体检,并以打点滴的方式强行降压,最终将刘丽艳非法拘禁到看守所。三月二十五日(即非法关押第十四天时),刘丽艳遭非法批捕,批捕前来提审的是多次参与迫害的浑南区检察院检察官赫梦瑶、助理孟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