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十七日遭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非法庭审。
董前勇律师及亲友谢燕益先生为尹秋阳、董前勇律师为姜常仙分别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期间,董前勇律师在为姜常仙辩护时,遭到法官刁难导致临时休庭;而法官与公诉人对律师提出的法律条文无能力回答时,竟都叫嚣:“不要跟我讲法律!”
非法起诉、审判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都是同一班人。公诉人是芷江县检察院的周玉兰,主审法官是芷江县法院的陈庆振,陪审员是芷江县法院法官李四兴、吴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