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辉曾任最高检察院办公厅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厅副主任、监所检察厅副厅长、监所检察厅副厅长兼最高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等。二零一八年八月,任最高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九年一月,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今,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法轮功学员丁桂英、彭云奎 、韩俊毅三人因非法起诉、判刑被迫害致死。王光辉对其任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发生的非法批捕、起诉当地法轮功学员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