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李洪伟到南票新区打渔山的弘发超市买食品。她戴着帽子和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被摄像头拍到,被南票公安分局警察杜志明等人绑架到打渔山的一个警务室。接着,被劫持至承德县公安局,历经非法讯问、诬蔑谩骂、拘禁虐待、身心摧残。李洪伟被非法关押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