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一时,棕树营派出所警察余姓警察和王姓警察到安顺莲家,说带安顺莲女士去医院做检查,安顺莲问:是不是到法院?两个警察说:不是,是去医院检查身体。同时当面打电话给安顺莲的儿子说:“我们带你妈到医院检查身体,六点钟以前就送你妈回家。” 安顺莲上车后,发现车上有办案警察罗秀东和一个便衣警察,就这样安顺莲被四个警察强行拉到西山区法院。两个法院人员拿一份法院十二月十六日开庭的传票要安顺莲签字,安顺莲拒绝,法院人员将传票丢在车上就走了。
下午三时左右,办案警察罗秀东拿来西山区公安分局和西山区法院的两张以“安顺莲多次不到庭受审”为由的逮捕令,将安顺莲带到西山区公安分局办手续,下午七时多将安顺莲拉到新华医院抽血、照片,之后将她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看守所认为安顺莲病情复杂,建议做进一步检查。再次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安顺莲双眼要全面检查,所以看守所不收。当天折腾到半夜十二时,警察又将安顺莲拉到西山区公安分局关押了一夜。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十时,罗秀东等三名警察又把安顺莲女士拉到新华医院做检查,诊断为:双眼眼底黄斑部病变并炎症,无法治疗,右眼失明,左眼0.2视力(面临失明)。但警察仍将安顺莲拉到看守所企图关押,但是看守所拒收。警察罗秀东就把安顺莲女士拉回派出所。
在警车上,办案警察罗秀东恐吓安顺莲说:“你一再拒绝出庭,法院很恼火,下了逮捕令,可能要判你实刑,怕你十六日不出庭受审,所以不让你回家,要等你的案子完结后才决定是送监狱还是放你回家。一旦法院下了判决,监狱不敢不收,只要还有一口气,抬都要把你抬进监狱。你死在里面都不负责任,最多给赔偿点安葬费。现在唯一的是你保证到时出庭,让你先回家。”最后安顺莲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西山区公安分局(棕树营派出所具体经办,经办警察:罗秀东)再次将刘翠仙等人的案件移送至西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