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陈宏遭长春南关区公安局南岭街派出所抄家并绑架,关押至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十五天后,被转至长春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实施抄家及抓捕警察:长春南关区公安局南岭街派出所 于博瀚。
派出所已经将罗织构陷陈宏的材料送至检察院,是否批捕待查(可能已被批捕),且可能会面临非法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