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4957
中文姓名:
丁瑄
姓名拼音:
Ding 瑄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员额法官 丁瑄 办公室:0316-2280974 0316-2114385
迫害事实:
安次区法院刑庭法官。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北史家务派出所新任指导员申书峰(原指导员李健已调走了)、霍振超、田玉聪、一女警等四人来到付新华家,又是那个女警给付新华戴上手铐。付新华问去哪儿,他们拒不回答。付新华被劫持到法院,没让付新华下车,在车里待了很长时间,这段时间法院把付新华的丈夫和儿媳骗进去签字。付新华进去后拒绝签字,安次区法院刑庭法官丁瑄对付新华宣读了起诉书,并由法院再次对付新华非法监室居住。别人都走了,那个女警还在摁着付新华。她见大家都走了,问丁瑄:怎么办?丁瑄说:让她回去吧。付新华才被松开。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上午,申书峰、曹峥和另一个女警来付新华家。付新华问他们又干啥来了,申书峰说:跟我们走吧。付新华问:“去哪?”申说“到那儿你就知道了。”付新华说“我哪儿也不去。”申书峰就让那两人把付新华拽走。付新华被拽上警车,车开到了法院。

付新华被法警架着被开了庭。付新华几次要说话,审判长丁瑄不让说:“有你说的时间。”等到让付新华说了,付新华刚说几句,审判长就不准说了。二三十分钟后庭审就草草结束了,付新华被带出法庭。十分钟后,付新华再次被带进法庭,非法宣布对付新华判刑一年,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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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31/河北廊坊市六旬妇女付新华被非法判刑经过-48956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