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六月,任中共杭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杭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中共杭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二零零七年四月,任杭州市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期间,张鸿建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