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164962
中文姓名:
杨鸿愉
姓名拼音:
Yang Hongyu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察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办案警察:杨鸿愉 警号:113551 手机:13940131173
迫害事实:
城东湖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迟凤英被于洪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起诉到新民市检察院。整个过程,城东湖派出所警察杨鸿愉始终欺骗、哄骗加威胁已77岁的善良老人迟凤英,在她不懂法律、急于拿回自己的电脑的情况下,诓骗她走了构陷程序。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七点左右,城东湖派出副所长王默然、办案警察杨鸿愉、司机杨洪鑫(音)三人直接将迟凤英劫持到医院体检、验血(B超心肝胆)。医生说迟凤英肝大,高血压。办案警察未向迟凤英出示检查结果。王默然和杨鸿愉明知迟凤英身体不好、有病状,却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深夜至二十三日凌晨,对迟凤英进行长时间刑讯逼供。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迟凤英一整天都被非法拘禁在城东湖派出所里,饮食及休息都未得到基本保证。晚上六点,又换了两个警察,再次将迟凤英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因手续不全,迟凤英又被押回到派出所。

途中,迟凤英问两个警察:“我现在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回家了,法律是不是有这条?你们有责任送我回家了。”两个警察欺骗迟凤英,说:没有这条,和你没关系。此时,迟凤英的腿已经肿的很严重了。

家属当晚来看迟凤英时,再次被警察拒绝。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当晚六点,迟凤英终于回到了家中,她被折磨迫害的心力交瘁、疲惫不堪。王默然还对她说:我以后还去你家。

迟凤英回家后,旧病复发。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左右,杨鸿愉突然打电话给迟凤英的二女儿(并没有人主动留这个电话),告知可以让迟凤英取回电脑,并要去迟凤英老伴的手机号。随即迟凤英的老伴就接到杨鸿愉打来的电话,告知程序还在走,还没有结案,需要迟凤英本人去取回电脑,还要签个单子。

迟凤英不知是计,一心想着取回自己的电脑,就信以为真,答应自己能去取。杨鸿愉还说:早去早回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早上八点,迟凤英和杨鸿愉前后脚到了城东湖派出所。当迟凤英向杨鸿愉要自己的电脑时,他却改口谎说:先不拿,咱俩先去新民检察院。迟凤英问:到那里去干啥?杨鸿愉说:签个字就回来了,回来了,就啥事儿都没有了,就完事儿了。

当天,开车的是杨洪鑫(音),到新民市检察院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迟凤英坐在车里,既担心又害怕,说:“给我送那么远干什么?我害怕,我心脏有点难受……”杨鸿愉假装安慰说:你害怕啥?啥事没有,签个字就回来,以后就啥事儿都没有了。

到新民市检察院已是上午十点。杨鸿愉、杨洪鑫二人将迟凤英带进审讯室。检察官王爽等二人给迟凤英做非法笔录,向迟凤英核实所谓非法证据材料及数量等。迟凤英说:“没发,记不住了。”检察官问:你写三书吗?迟凤英回答:“我不写,祛病健身才学(法轮功)的。”检察官说:这一听,你也不能写。又问迟凤英是否找律师?迟凤英说:“我找律师干什么?我没犯法又没犯罪,为啥找律师?”这也说明此刻迟凤英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完全是被警察杨鸿愉骗来的。做笔录期间,杨鸿愉和杨洪鑫准备将迟凤英留在检察院,他们自己出去办私事儿,遭到检察官阻止。

走出检察院,迟凤英老人还不明白咋回事,问杨鸿愉:“我不明白,干什么找律师?是要判我刑吗?”杨鸿愉欺骗说:没事儿、没事儿,再来一次就结束了。迟凤英又问:“请律师不就是判刑吗?”杨鸿愉继续欺瞒:不给判,我肯定给你领回来,你不找律师,我们内部有律师,不要钱的。

回来途中,杨鸿愉顺路办私事(去完银行,又买披萨)。迟凤英老人在车里等了至少两个小时,回到家已经下午一点多钟了。杨鸿愉离开时,还说:你听我电话吧,再有一次就完事儿。事实上,杨鸿愉,在未告知家属、甚至未告知老人本人的情况下,将迟凤英老人骗到检察院,走了构陷她的程序。

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上午十点多,新民市法院李姓法官助理给迟凤英打来电话,询问她身体情况,家属这才知道迟凤英已经被非法起诉到了法院。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下午两点,城东湖派出所办案警察杨鸿愉和另一高个子警察(未穿警服)以送起诉书为由,到迟凤英家中骚扰恐吓,实质上是公检法人员合谋来调查迟凤英的真实病情。杨鸿愉看到迟凤英身体情况,伪善地说,这种情况,先不往里送了,缓刑。高个子警察声称:高血压不是病,肚子里长瘤,不耽误抓捕坐牢。他说家属和他们“犟”是没有用的,甚至还说已经很照顾迟凤英了等等说辞。他还说自己不是本案人员,是被杨鸿愉拉来的。

杨鸿愉为了推卸责任,讨好家属说:带迟凤英去新民检察院,怕她坐警车不舒服,开的自己的车。他并多次对迟凤英表示:这就是走走程序,不判你实刑,你都多大岁数了,肯定没事儿。迟凤英当天因情绪激动,躺在床上无法签字。

杨鸿愉和法官快速沟通后,便让高个子警察录视频,让迟凤英的老伴签字,完成起诉书送达任务。迟凤英的老伴年纪大,耳聋眼花,并没有看清签署的具体内容,只听见杨鸿愉说:签字就行,在这写“无”,你们不是没有委托律师吗?得开庭啊。在场的其他家属阻止签字,气愤地说:“再开庭,不得折腾死了?”杨鸿愉却说:我先送去,老太太在医院的话能硬开吗?你们现在不签字,法院怎么看?是不是反抗?不配合?迟凤英的老伴在胁迫下无奈签了字。

迟凤英的女儿说:“我母亲现在这个病情加重的情况,就是你们当时给送新民又折腾了。”杨鸿愉狡辩说:我这是做电脑返还程序。事实是电脑至今未归还给迟凤英本人。高个子警察说:你们要知道我们这是在帮她,不是在害她!我体谅你们,你们也得体谅我。

杨鸿愉明知当事人无罪,却一再违法办案,竟然理直气壮地说:“我现在撤诉,我就犯罪了,这叫有罪不报,有案不查,家属要求撤诉有什么用?已经构成犯罪了,人家凭什么撤诉?我和检察院那边沟通,应该是缓刑,老太太这样也不能判实刑啊。”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家属打电话给办案警察杨鸿愉,表明对当事人立案的罪名不成立。杨鸿愉反问:“罪名怎么不成立?”家属说:“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我们国家有相关法律,十四个邪教里没有法轮功。”杨鸿愉马上说:“你可以提复议。”家属又问:“那她是破坏了哪条法律?为什么要给她这么定罪呢?”杨鸿愉说:“你如果对法律有疑问的话,你可以在法院判完之后提起上诉。”

杨鸿愉明知当事人无罪,明知当事人不存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无法出具当事人的行为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怎么利用的、破坏哪条哪款法律实施、产生了怎样的危害结果的证据,公然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4/沈阳市迟凤英被迫害旧病复发-仍被构陷到法院-48918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