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一点半左右,迟凤英买完菜,着急回家上厕所。走到小区楼下,突然被于洪分局国保警察李某(身材较胖,着便装)拦截。李某问:你姓什么?迟凤英回答:姓迟。李某随即就说:那你跟我走吧。迟凤英挣扎说自己要上厕所,憋不住了。李某强行阻拦,说:你跟我走,我给你找厕所。
迟凤英被强行拽走时,大声喊:“我不去,我要上厕所!”李某心虚地说:你别喊,你别喊,然后就将迟凤英劫持到一辆面包车上。当时车上还有城东湖派出所副所长王默然、警察崔鹏。
当天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国保警察李某、城东湖派出所副所长王默然、警察崔鹏、张涛及另一人开车将迟凤英劫持到她家小区住宅楼下。张涛在车上看守迟凤英,其他四人拿着抢来的门钥匙,自行开门,闯入迟凤英住宅非法搜查。
他们未出示证件、没有搜查证,二人未穿警服,抢劫走2360元现金、三十多本法轮功书籍、笔记本电脑、收音机、内存卡、护身符、自封袋等大量私人合法财物。他们非法搜查完毕后,再把迟凤英带上楼。
迟凤英的老伴从卫生间出来后,看到眼前发生的一切,令他不知所措。看到老伴迟凤英被警察带上楼后,又要被绑架走时,老人一再向警察强调:我老伴有基础病,身体不好,经不起这么折腾,不能受到惊吓……迟凤英本人也拿出病例递给警察看,但没人仔细看。
迟凤英被绑架回城东湖派出所后,办案警察为了拼凑构陷证据、达到迫害目的,对老人连唬带吓再诱骗。他们胁迫迟凤英做笔录、指认和拍照。下午三、四点钟,副所长王默然、警察崔鹏和李某将迟凤英劫持到小区里,随便在几个单元门和住户门前进行指认、拍照。他们又将老人劫持到生鲜超市里,国保警察李某指着迟凤英问售货员:她在这儿买菜了吗?售货员称:人太多,记不住了。警察才作罢。
当天下午,迟凤英家属来到城东湖派出所,探望迟凤英,遭到办案警察拒绝。家属多次强调迟凤英身体不好,肚子里有瘤子,不能被吓倒。办案警察则不以为然,继续迫害迟凤英。
当晚七点左右,副所长王默然、办案警察杨鸿愉、司机杨洪鑫(音)三人直接将迟凤英劫持到医院体检、验血(B超心肝胆)。医生说迟凤英肝大,高血压。办案警察未向迟凤英出示检查结果。王默然和杨鸿愉明知迟凤英身体不好、有病状,却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深夜至二十三日凌晨,对迟凤英进行长时间刑讯逼供。
迟凤英从中午被绑架,直到半夜,食水未进,被强迫坐在铁椅子上非法审讯近两个小时。王默然还哄骗迟凤英:你按手印,就让你回家,就没事了。凌晨三点,他们将迟凤英送往看守所,被拒收。接着,又去了于洪区医院再做检查,看是否怀孕。折腾一宿,凌晨四点多,他们劫持迟凤英老人,回到城东湖派出所。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迟凤英一整天都被非法拘禁在城东湖派出所里,饮食及休息都未得到基本保证。晚上六点,又换了两个警察,再次将迟凤英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因手续不全,迟凤英又被押回到派出所。
途中,迟凤英问两个警察:“我现在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回家了,法律是不是有这条?你们有责任送我回家了。”两个警察欺骗迟凤英,说:没有这条,和你没关系。此时,迟凤英的腿已经肿的很严重了。
家属当晚来看迟凤英时,再次被警察拒绝。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多钟,王默然对迟凤英说:再等十多分钟,去造化看守所。一直等到中午十一点,迟凤英找到王默然说:我老伴来了,什么时候可以回家?王默然不作答,反而斥责其他警察:怎么没人看着老太太?摔了怎么办?随即安排一个警察看守迟凤英。
当天下午,王默然、李博(音)再次将迟凤英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因构陷材料不全,王默然自己返回城东湖派出所补手续。王默然回来后,在看守所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其他警察安排迟凤英在看守所里走了一圈所谓程序,胁迫迟凤英签字、拍照(正面、侧面照),迟凤英被关进监室里大概二十分钟左右,然后再走出牢门、签名。
当晚六点,迟凤英终于回到了家中,她被折磨迫害的心力交瘁、疲惫不堪。王默然还对她说:我以后还去你家。
无论从案件本身,还是迟凤英的身体状况,根本不符合关押条件,办案警察却为达到迫害迟凤英的目的,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反复把她往看守所里送。迟凤英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里五十五个小时,已超过法律规定的四十八小时,办案人员又改为拘留形式,用以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