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检察官王爽等二人给迟凤英做非法笔录,向迟凤英核实所谓非法证据材料及数量等。迟凤英说:“没发,记不住了。”检察官问:你写三书吗?迟凤英回答:“我不写,祛病健身才学(法轮功)的。”检察官说:这一听,你也不能写。又问迟凤英是否找律师?迟凤英说:“我找律师干什么?我没犯法又没犯罪,为啥找律师?”这也说明此刻迟凤英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完全是被警察杨鸿愉骗来的。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当天,王爽即作出非法起诉决定,将迟凤英老人非法起诉到新民市法院。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迟凤英家属来到新民市检察院联系检察官王爽,希望当面沟通案件情况,王爽不但拒绝接见家属,在电话中态度极其恶劣嚣张,严重渎职,不履行法律职责,且毫无职业素养,严重损害国家司法人员形象。
王爽有如下说辞:“案件问题电话里免谈,一概不论,对于×教案件我们不接待、不答复、不解答、不解释、不解决问题。撤诉聊不了,目前为止,咱们啥也聊不了,因为我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了。法律规定我这有,不用你告诉我。”(家属问:有法律规定你为什么没有以案释法呢?)王爽说:“那是我的问题,我不和你探讨这个问题,我也不和你掰扯。我没有义务接待你,我不对被害人家属,我是法律执行者,没有义务听你说。”(家属问:哪条法律说你没义务?)王爽说:“我给你的答案是我不接待。”前两次电话被王爽挂断后,家属又打了第三通电话,王爽接电话后说:“我告诉你事不过三,第三个电话我接了,电话里我不给你解答任何问题,听清楚没?不要再打了,之后我不会再接了,不会和你有任何解答,影响我们正常的工作秩序。我所有的答案告诉你非常清晰明了,你给我打任何一个电话我的答复都是这样的。不要再继续打了,没有任何意义,我不接待你,我不给你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