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金晓峰与赵桂萍在保利花园五期南门附近聊天,突然围上来四、五个便衣,自称是沈阳市公安局国保警察。他们强迫金晓峰打开后车门,在未出示证件、搜查证、立案决定书、也未告知当事人案由的情况下,违法搜查金晓峰的私家车,并非法扣押了车上的法轮功真相传单五百多份。
随后,金晓峰和赵桂萍被劫持到沈河区泉园派出所。办案警察对两人非法审讯及抄家,两人家中的财物遭抢劫。办案警察为拼凑“证据”,采取各种手段多次分别对两人进行讯问,以“说了,就让你回家”等欺诈诱骗方式胁迫两人配合完成笔录及指认,作为进一步构陷他们的“证据”。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金晓峰与赵桂萍被大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在十月、十一月间,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到公安补充侦查,这期间,泉园派出所办案警察多次电话骚扰金晓峰家人。办案警察:胡云坤、刘晓明。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赵桂萍与金晓峰被诬告、构陷成所谓的“同案”,被非法起诉到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