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4985
中文姓名:
刘敏
姓名拼音:
Liu M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书记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书记员。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郑桂香、鲍华、史俊红在路边讲真相,被丹东市东尖头边境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郑桂香于八月九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审判长:田晓菲
陪审员:康慧明、张录
书记员:刘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5/辽宁丹东市郑桂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48922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