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绍敏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任贵州省石阡县委书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铜仁地区行署副专员;二零一一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遵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任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书记、局长,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主任。期间,麻绍敏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