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石锐(石瑞)被公安绑架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构陷石锐的案卷,先后被移送至新华区检察院、沧州市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并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被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付媛媛非法起诉至运河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石锐女士遭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非法庭审。石锐进入法庭内,其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非常不好。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忠诚和付饶不考虑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强行开庭。律师为石锐做了无罪辩护,石锐也当庭自辨,坚持无罪。运河区检察院公诉人付媛媛当庭建议对石锐非法量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