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法轮功学员李振娜被当地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派出所民警刘冰等几人闯入家中绑架,借口是她到北京上访,逼供与谁联系、与谁结伴上访,训斥说:第一不准再炼法轮功,第二要保证今后不准到北京。她说:信仰是自由的,上访是公民的权利,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不是罪犯。再说这么好的大法我为什么不炼,以前我多病缠身现在修炼大法才有了健康的身体,这个功炼定了。李振娜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里一天一夜,第二天被送到烟台市拘留所,当时口头上说是一星期,实际是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她每天被强制做出口绢花,从早到晚干不完不能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