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十月至今,昆明市至少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254人(绑架135人,骚扰119人),非法判刑32人,7人含冤离世,13人被强制洗脑。致使许多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李康平是云南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李康平,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三月生,云南昌宁人,中共恶党党员,历任: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公安局副局长、龙陵县公安局局长、腾冲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德宏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昆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昆明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李康平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任昆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二一年八月任中共昆明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至今已经四年零四个月了。
李康平任云南省昆明市政法委书记期间指挥“610”、操纵公、检、法、司系统对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
李康平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昆明市政法委书记期间部分恶行:
一、李康平任职期间,七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二、李康平任职期间,3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三、李康平任职期间25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