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4月,年近花甲的大法弟子刘效颖被迫流离失所。邪党党委书记燕常青和所长黄志兴等所领导做出了决定,2002年5月即停发其退休金,接着又去家里骚扰她的二女儿。刘效颖的二女儿离异后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带着一岁多的孩子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妄图用经济上截断的卑鄙手段胁迫她的二女儿说出母亲的下落。在没得到结果后,又非法限制她二女儿的人身自由,不准门卫让她们母子出大门。
从2002年10月以后,所政治部主任周更旺几乎天天到刘家骚扰,最后由所长黄志兴亲自出面,威胁刘的二女儿说:“如果你再不说出你母亲的下落,那下次找你的人就是公安局的了。”果然,没有几天就伙同派出所将其二女儿绑架,最后将她迫害得下肢失去知觉,生命垂危才将人放回。最后刘效颖的二女儿也流离失所,并且她不到二岁的儿子也一度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