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赵洪娥、张淑杰向丹东市中级法院上诉,被非法驳回,维持冤判。家属已接到通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到丹东市看守所接见赵洪娥、张淑杰。丹东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审判长:徐文峰;审判员:王连友、李欣;法官助理:石崇吉;书记员:王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