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向阳区居民赵风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进京上访被抓,15日返回佳市,非法拘留三十天,在看守所期间,家属叫所长高双波为其存款,没有收到。返佳途中,带手铐还要交五十元手铐钱。整个途中只给吃一顿饭。前进分局王连民勒索人民币三千元,无任何手续。帮助市“610”要罚款钱五千元。(给家属复印件)。
二零零零年五月底,徐洪珍因为参加法会,前进区六一零主任王连民、佳木斯市公安局六一零头子陈万友、奋斗派出所片警王越仁等邪恶之徒将她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七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法轮功学员付淑玲和三位学员在进京上访。他们在天安门金水桥打横幅,被抓回佳木斯前进分局,由王连民带头提审。恶人用大法书掩门,付淑玲用衣服包好大法书,托朋友运走。王连民恼羞成怒,强行搜身并逼迫付淑玲,付淑玲义正辞严,并告诉恶警,不能助纣为虐。后来王连民把她送进看守所迫害。付淑玲绝食抗议,警察逼她弟弟替写保证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六月,法轮功学员张春杰进京上访被带回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的政保科王连民把张春杰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勒索路费一千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张春杰和法轮功学员靳彦杰、赵福兰、徐嘉慧等九人去北京上访,被警察绑架带回,非法关押于看守所。遭李延伟勒索二百七十元,李平勒索一千元,王连民勒索一千元,被看守所勒索伙食费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一月,井玉华因进京证实大法被北京前门派出所绑架。后被送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八十多天,前进分局王连民到单位勒索三仟元钱。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张艳平被前进分局王连民送佳木斯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实际超期关押四十七天。勒索家属人民币二千元(王连民没有收据),在看守所期间,绝食抗议,而遭到强行野蛮灌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张艳平被前进分局勒索一千五百元,(无收据)看守所收取伙食费六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佳木斯女大法弟子由于进京,在天安门打条幅证实法,被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八天,亲属找到恶人王连民,被他勒索六千元钱,才把女大法弟子放出来。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文英依法进京上访,被绑架送至昌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六天后,才回家。期间东风分局国保大队长温启华勒索文英家人二千元、前进分局王连民勒索六千元。
二零零八年五月,包丽霞因讲真相被人构陷到前进公安分局,并被绑架,搜走随身物品。队长王连民因她不报姓名打她,并在劳教票上谎报她拿了四十、五十份真相材料,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号,刘秀芳被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连民、副大队长詹文军为首的一、二十个恶警闯进家里、绑架,被铐在老虎凳上五天四夜、三天不让吃饭、不让睡觉,造成她小便失禁。
二零零九年农历腊月末,以王连民为首的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此次严打中尤为卖力,不仅骚扰、监控、绑架辖区内的大法弟子,而且把黑手伸向了辖区之外的大法弟子。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晚9点,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王连民亲自带三个警察窜至永安小区宋玉芝家,翻到两本《转法轮》想拿走,被家人夺了回来,后来发现了计算机,在计算机上看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就开始打宋玉芝儿子的主意,一警察要求宋玉芝的儿子随同他们去局里调查点事,宋玉芝义正词严的抵制警察的无理要求,几警察也自知理亏,便灰溜溜地走了。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四警察闯进位于发电小区孙淑梅的服装店, 先问孙淑梅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孙淑梅不予回答,不法警察们就采用卑劣手段,逼迫她骂法轮功师父,孙淑梅不骂,恶警们就开始抄家。
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走一些大法真相数据和光盘,便以此为证据,绑架孙淑梅,连孙淑梅的丈夫与来店里做衣服的一位顾客也一同绑架到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在国保大队,那位顾客在强烈抗议和要求下,直到中午才被放回家。下午才放孙淑梅的丈夫回家,并恐吓要将孙淑梅送哈尔滨劳教。目前孙淑梅被关押在佳木斯拘留所里。
在井玉华进京期间,前进公安分局恶警王连民到井玉华单位勒索三千元,说是接井玉华进京的费用,后来单位将井玉华工资扣掉三千元,前进分局派人到井玉华丈夫单位要欠条上的一千元钱,说是欠他们一千元钱,井玉华丈夫拒绝这无理的要求,后来他们又打电话追问井玉华丈夫还他们一千元钱,丈夫仍不给他们,最后不了了之。
霍金平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晚去法轮功学员郭静芬家,被佳木斯警察绑架。霍金平的亲人四月五日曾在当地几名法轮功学员的陪同下,去市公安局找寻他的下落,却遭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分局等警察的绑架,帮助霍金平家属法轮功学员李桂芳、王燕欣、徐淑兰,吴启莲和没有修炼的常人家属遭非法关押。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员其中有:省厅的杨波、市局的张宏宇、陈万有、前进分局的国保大队长王连民等。佳木斯市公安人员在勒索了大量钱财五十多天后,才放回了部份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