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十点,西山区法院法官普会峻、苏琴,非法秘密庭审法轮功学员尹淑媛,没有律师,没有通知家属,三十分钟走完过场结束。开庭时尹淑媛表明了法轮功不是邪教,自己修炼获得健康,没有罪。但是在整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普会峻法官伙同苏琴法官依然以所谓尹淑媛老人“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对尹淑媛老人判刑四年。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昆明西山区法院利用安检阻止律师入庭为法轮功学员郭玲娜进行无罪辩护。之后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强行开庭。郭玲娜连续多次说:“律师不来,我不回答任何问题。”审判长称:你的律师拒绝安检,自动放弃辩护权。郭玲娜站起来要求退庭,被法警强行按住,直到庭审结束。随后郭玲娜被西山区法院法官普会峻、苏琴非法判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