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上午,张金玲在单位被滕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王琪、山亭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等十多名警察绑架,单位及家中都遭警察非法抄查。在枣庄市第一看守所,张金玲再次被迫做超强度的奴工生产,因对造火纸过敏,她浑身起满了红疙瘩,奇痒,一次在大暑天,她心脏出现问题,呼吸困难,嘴唇发紫,说话困难,但狱警仍不许她休息。滕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将张金玲构陷到滕州市法院,她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张金玲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从看守所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