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5279
中文姓名:
曹仲威
姓名拼音:
Cao Zhongwei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助理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助理。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广州市各区法院的判决结果都需要经过广州市中级法院的审核批准后才能宣判,以前是明目张胆的做,现在是背地里干,等于已经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权。

到目前(二零二五年)为止,广州市还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二审开庭,也没有一个案子在二审时改判。这样的上诉没有实质的意义,充其量也就是走过场。

广州市中级法院有关法轮功冤案的二审,由刑一庭负责。最早全部由丁阳开任审判长。二零一五年开始改为全部由黄敏洽和刘卫鸿负责。所谓的合议庭,由黄敏洽、刘卫鸿和另一个法官组成,黄敏洽、刘卫鸿轮流当审判长,另一个法官为黄坚或王婧。

二零二零年开始,广州市中级法院成立所谓新型审判团队,法轮功冤案由何春竹、陈骏涛、周天越、王婧、胡鹏、黄坚等负责,何春竹任组长,这个犯罪团队还有三名助理法官,分别是刘瑶、何蓉蓉、郭思韵,书记员刘悦。

目前(二零二五年)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冤案的所谓新型团队改由周天越、陈骏涛、唐军国等负责,周天越任组长。法官助理分别是曹仲威、吴清云、王诗婷、郭思韵。

广州市中级法院在二审阶段对律师提出的当面沟通和二审开庭要求基本是置之不理,走过场式的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4/15/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黄濡红的四年冤判-49264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