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九月,韩震昆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进行一项装修工程,完工后要返回昆明时,遭勐腊县勐龙镇景龙村邪党支书岩温恶意报警,景洪市国保警察以怀疑韩震昆发放大法真相资料为由,闯到景洪东风农场永安宾馆将他绑架,并从韩震昆所住宾馆房间、车子里以及昆明家中,抢走大法书籍、电脑、手机、存储卡等大量私人物品。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勐腊县法院罔顾法律,采纳勐腊县检察院检察员张祥及勐腊县勐龙镇景龙村邪党支书岩温诬告,以韩震昆修炼法轮功、在路途中给三名装修工人播放法轮功音乐以及警察抢劫的私人物品以及韩震昆由于修炼法轮功被判过刑为由,对韩震昆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