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33
编号:
E000165540
中文姓名:
曹昭明
姓名拼音:
Cao Zhaom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审判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曹昭明 手机:13642624236
迫害事实: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判员。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下午,海珠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世宇、张锦娥夫妇非法庭审。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韦晓明,审判员曹昭明、李小苑。除家属外,另有两名自称“上级领导”的身份不明人员参加了旁听。

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上午,法轮功学员黄小葵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合议庭成员包括:李倩雯、曹昭明、尹卫华。

庭审大约从上午十点半开始,十二点左右结束。公诉人出示的所谓证据主要是黄小葵用于自己阅读的U盘和TF卡中的电子文档。

律师辩护的主要内容:黄小葵修炼法轮功和持有这些资料不违法,她应该当庭被无罪释放;黄小葵坚信法轮功教人向善,不是中共宣称的“×教”。但公诉人黄洁莹无视法律和事实,认为持有法轮功资料和讲真相就是“破坏法律实施”,建议量刑三至四年。法官则没有当庭表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6/24/广州市善良夫妇吴世宇、张锦娥被非法庭审-49641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