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165569
中文姓名:
赵旭东
姓名拼音:
Zhao Xudong
性别:
职务职称:
派出所所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沈河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62甲,邮编110015
电话:024-24813076、024-24849109、024-24115288
所长赵旭东,警号110196
迫害事实:
滨河派出所所长。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多,沈河区滨河派出所警察给张玉清的家属打电话,让张玉清当晚七点三十分到派出所去。家属准时到滨河派出所,张玉清没有去,大约晚八点多,滨河派出所所长赵旭东带一警察(警号116394)就闯入张玉清的二女儿家,警察进屋就开记录仪,张玉清躺在床上,警察只让一个家属留在房间,然后强行给张玉清做笔录、逼她在警察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张玉清拒绝签“保证书”,也没有配合做笔录,一句话也没说,笔录上记录的是“无语”。

过程中,警察威胁张玉清,如果配合就轻判,不配合案子也得到法院,到时候就是抬轮椅也得把张玉清送去。所长赵旭东还称张玉清跟国外有联系,他接到国外打来的电话。家属不解地问:国外打电话干什么?赵旭东说:让我们无罪释放。家属看到张玉清躺在床上浑身抽搐,赶紧喊人进来。警察见张玉清抽搐马上就把记录仪关了,然后离去。

日前获知,迟恩宏遭到非法批捕,已被构陷到检察院(可能是大东区检察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19/沈阳市76岁迟恩宏被非法判刑半年-498530.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6/20/沈阳迟恩宏被构陷到检察院-张玉清遭警察强行笔录-49628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