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女子监狱从二零二四年七月起强制每名在押人员每月写一次《认罪悔罪书》,每月一日检查落实执行情况,每人必须按固定格式填写,否则每月扣服刑人员20分(这实际上等于被取消了减刑资格,使被扣分者不可能获得减刑),其目地是强迫在押人员认同邪党公检法司等机构的判决,强制认可所有罪名、罪证、刑期、余刑等,不能翻案,主动放弃申诉、抗诉权力。
黑龙江女子监狱一再强化、大力推进所谓“五连保”连坐制迫害手段,并以此作为向上级邀功行赏的“政绩”,让人与人之间互相监督、揭发、检举、互相捆绑牵制,制造犯人之间的仇恨,使人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狱警和犯人相互勾结,在监狱内形成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狱警极力的放纵罪犯恶的一面,导致狱内犯罪行为超越了人性的良知和道德底线,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