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5619
中文姓名:
董建华
姓名拼音:
Dong Jianhua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巴林左旗公安局警察。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李玉梅、李玉芬正在巴林左旗林东镇步行街鞋店买鞋,被巴林左旗国安大队三个国安警察绑架,把她们姐妹绑架到巴林左旗公安局,非法搜身、翻包,抢走了家里钥匙和电瓶车钥匙(至今未还),先后对李玉芬、李玉梅非法审讯,强迫李玉芬带着数名公安警察去她家里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一套大法书、还抢走了电脑等私人物品。参与非法抄家的是公安局的李海利和董建华。

在李玉芬被绑架的第七天,公安局就将捏造陷害李玉芬的材料,快速送到了巴林左旗检察院,律师到检察院没见到公诉人,就把《撤案申请书》递交到了检察院。

巴林左旗公安局构陷李玉芬的办案责任人是郝忠民和姜华;书记员是贾晓慧、尹佳雯。检察院办案人是刘美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李玉芬已被非法关押近三个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7/18/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97262.html#2571720849-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