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亨日,曾任长白县副县长,长白县委常委、副县长、长白县原县长。原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六月,任长白县长白镇党委书记;二零零四年三月,任长白县副县长;二零零八年三月,任长白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六年五月,任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郑亨日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