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当天下午,龙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邢常桓通知李玉芳的家属(下称家属),警方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李玉芳非法关押到烟台看守所。警察邢常桓在电话中要求家属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被家属拒绝。
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下午,家属接到新嘉派出所警察邢常桓的电话,获知李玉芳已遭非法逮捕。警察邢常桓让家属过去在逮捕通知书上签字,再次被家属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