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大法弟子韩哲(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铸管车间工人)因在单位讲真相、散发真相传单,被恶党书记洪福华举报至厂公安处,12月15日经潘素华(当时洪福华已退休)协同厂公安处刑警科科长苏兆安等人,将正在干活的韩哲从工作岗位绑架到抚顺市劳动教养院,说是办一个月的学习班(洗脑班),结果非法关押了五个月,2002年5月15日才放出。韩哲被迫害的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省人事……,后来醒过来后,一阵糊涂一阵明白,这才被放出来。经医院检查为精神分裂症。
当时正赶上铸管分厂解体从新并轨,职工都从新入股,厂长朱文芳、书记潘淑华提出:「入股的人得拥护××主义,不参加×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等条件,阻止韩哲入股。
家属质问:「是不是因为韩哲炼法轮功不让入股?如果是这个原因,请给出示个手续说明。」潘说:下岗买断的人多去了,怎么出示手续?家属说:「因炼法轮功下岗的不就韩哲一人吗?怎么不能出示手续?」他们无言以对,最后家属说:事有事在,将来有弄清楚那一天,你们都得承担责任,谁也跑不了。
就这样,单位在韩哲理智不清、家属不认同的情况下,毫无人情地与韩哲终止劳动合同、强行买断下岗。